
不尚賢章第三
不尚賢,使民不爭。
尚賢則有跡,徇跡則爭興。使賢不肖各當(dāng)其分,則不爭矣。
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為盜。
難得之貨,謂性分所無者,求不可得,故云難得。夫不安本分,希效所無,既失性分,寧非盜竊?欲使物任其性,事稱其能,則難得之貨不貴,性命之情不為盜矣。
不見可欲,使心不亂。
既無尚賢之跡,不求難得之貨,是無可見之欲,而心不惑亂也。
是以圣人之治,虛其心,
心不為可欲所亂,則虛矣。
實其腹,
道德內(nèi)充,則無矜徇,亦如屬厭而止,不生貪求。
弱其志,
心虛則志弱。
強其骨。
腹實則骨強。
常使民無知無欲,
常使民無爭尚之知,無貪求之欲也。
使夫知者不敢為也。
清靜化人,盡無知欲。適有知者,令不敢為也。
為無為,則無不治矣。
於為無為,人得其性,則淳化有孚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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